老师,我不明白一个问题,自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写分录要确认收入然后结转成本,而同样是自产的产品用于对外捐赠,也同样视为销售,为什么不确认收入,而只是借:营业外收入,贷:库存商品(实际成本),应交增值税(按公允价计的销项税) 我想问:视同销售,就该按卖商品来啊,就该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啊。哎,对外捐赠怎么就按实际成本了,给工人是公允,对外捐赠用实际成本
会计学堂辅导老师
于2019-04-12 17:49 发布 1428次浏览
- 送心意
舟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9-04-12 18:18
实际业务的解释是,对外捐赠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该资产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用于职工福利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这个解释比较牵强,记住即可,不必深究。
这个话题可以写一篇论文,有时间可以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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