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原材料成本为2000元,支付的加工费用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为10%。甲记账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190 。是乙公司给开的增值税专票吗?

金阳光
于2019-04-11 07:13 发布 2286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苏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是乙公司给开的专用发票
2019-04-11 09:01:52
你好,是按这样的,借 周转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 贷 银行存款
2019-09-05 15:58:00
同学你好,因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个负债类的明细科目,是特殊的明细科目,与一般的负债科目不一样。你也可以理解为,进项税额是抵扣销项税额的,是负债的减少,所以也就记在借方了。
2023-11-14 22:32:53
1,(28000+10000)÷(1-5%)×5%
2,(28000+10000)÷(1-5%)×13%
你计算一下结果同学
2022-03-12 22:53:44
您好,这笔业务有什么疑问的?
2017-01-16 03: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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