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拆分,会计交接时,原会计的原始凭证已经付款的,但是没有记账,新会计需要记账吗?(关键是原会计的原始凭证里面有一笔法院强制不予支付的,但是原会计还是支付给对方了),牵扯到责任问题,需要问问有这样情况,记账应该由谁来补记?
一稔
于2019-04-09 22:33 发布 1892次浏览
- 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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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问题经常遇到,你可以叫原会计做完账,然后再交接,另外就是原会计要把未记账的原始凭证交代清楚,并且书面说明自己承担责任即可。
2019-04-10 00:33:24

一般是采用第二种程序
2018-11-16 17:40:30

用现金交水电费的话,这个记账凭证还是会计编的,出纳的话只是登那个现金日记账就可以了。
2022-11-07 20:51:24

你好, 现金和银行出纳编制,转账是会计编制。出纳银行日记账应该按照发票或者付款日期填制,现金按照发票日期或者报销日期填制就可以。
2019-08-06 09:36:09

原始凭证是出纳提供给会计入账,并作为凭证附件
2017-06-16 17: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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