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预计会有很多分包工程项目,因此在工地设立项目部及项目会计,进行独立算,因所设的项目部不是总包单位的项目部,施工地银行未能准许开设临时户,当项目需要零星支出或农民工工资支出时,只好按工地零星支出及农民工工资支出的需要金额转款到工地出纳个人账户,并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需要审批后从出纳个人账户中支付,后来,工地支付的农民工工资税务不予认同,并且税务还叫人帮重新建账,把项目账同总部账进行了合并,结果,合并后,账面“其他应收款-**项目”出现了大量备用金无法冲账,因为该备用金大部分都已支付了农民工工资,实际已不存在了,由于税务不认同,所以仍然挂在账上,,现有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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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4-06 17:06 发布 1798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直接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人工,结转计入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处理。
2019-04-06 18:25:29

是的,同学。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或其他应付款处理。
2019-09-04 11:24:07

您好,您这个分录不完整吧。
2021-10-15 11:01:04

您好
可以做现金收回来冲员工的其他应收款
2020-07-24 16:58:41

您好,这样也是可以的
2022-11-15 10: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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