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直接销售的 消费税计入成本 为什么不能抵扣
小辛辛
于2019-03-29 11:16 发布 40855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3-29 11:18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消费税计入成本,收回后继续加工的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以后销售时避免重复缴纳消费税
相关问题讨论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消费税计入成本,收回后继续加工的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以后销售时避免重复缴纳消费税
2019-03-29 11:18:28

你好,因为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直接销售的 ,受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不得抵扣,所以计入成本核算
2019-03-09 15:14:03

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是生产销售环节(含委托加工业务)、进口环节、零售环节、批发环节
因为你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货在你的手中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所以,你在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就算己经缴纳了。根据不重复征税的原则,你缴纳的消费税就不用再交了。就计入成本当中就行了。 而你加工后用于连续生产,其产品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以前缴纳的消费税只是你原来形态所缴纳的。你的实物形态改变了。税就得重新缴纳,所以,要重新计算缴纳
2018-05-03 15:25:05

你好,可以这样理解:
因为委托他人加工,是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的,委托方是代收代缴。又由于消费税只征收一道环节,不重复征收,所以如果直接销售,在加工时就缴纳,销售时不再缴纳。
2021-12-27 12:05:51

你好,因为是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
2021-01-05 15:13:4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庄老师 解答
2019-03-29 11:21
小辛辛 追问
2019-03-29 11:33
庄老师 解答
2019-03-29 11:34
小辛辛 追问
2019-03-29 11:36
庄老师 解答
2019-03-29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