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麻烦问下子公司的各项税款需要怎么申报? 问
电子税务局首页会有提示各税费申报了,按利润表数据填写申报 答
老师,公司没几个人,买了辆好的车,挂公司名下,这个有 问
你好,通常没有风险的 答
老师好,想求一份做账时会计科目按项目分别设置的 问
您好,这是辅助核算,我们在启用会计科目时设置好,财务软件都能实现的哦,下面我写的是往来单位,其他比如项目,部门是一样的道理。 辅助核算:财务软件引入辅助核算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科目的数量。如在传统纸质凭证下,应收账款明细科目可能设为应收账款-A公司,应收账款-B公司,这样一来,公司有10000客户就要设10000个明细科目。引入辅助核算的情况下,只要设应收账款一个科目,而客户做为应收账款的辅助项。 基础设置-会计科目-在科目列表中,找到需要设置辅助核算的科目,点击该科目前面的编辑(或修改)按钮(前提是这个科目没有在分录里使用过)。勾选辅助核算选项:在编辑科目界面,会看到一系列辅助核算的选项,如客户、供应商、职员、项目、部门、存货等。根据需要,勾选相应的辅助核算选项。 答
请教一下,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要给个人开普票都是需 问
其实有姓名 就可以了 答
货拉拉平台上开的发票是货物运输电子收款凭证和 问
是,是直接通过货物运输电子收款凭证和行程单做账 答

增量留抵税额是什么意思
答: 你好,意思就是说你的留底税额是可以退回来。
老师你好!什么是增量留抵税额?什么是存量留抵税额?
答: 增量”,顾名思义就是“增加的数量”。所谓的“增量留抵税额”,就是“当月期末留抵税额”大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金额。将原先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进行了大幅升级,保留升级了原先增量留抵税额退还的政策。《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等文件中设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可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都是以2019年3月31日为比算日,以这一天纳税人期末留抵税额作为基准金额,按照“当月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2019年3月31日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公式计算而来。 如果结果为正,则表示纳税人当月末存在增量留抵税额,同时符合其他条件时,就可以计算并退税。如果结果为负,则表示纳税人当月没有增量留抵税额,即便符合其他条件,也不可以退税。 “存量留抵税额”不能简单地认为是“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这是因为增值税留抵税额是一个持续动态变化的数据,在纳税人按月计算并申报增值税的过程中,“期末留抵税额”始终在不断变化,不会静止地停留在“2019年3月31日”,那一天的“期末留抵税额”也不会不参与之后的增值税计税过程。 我们可以分三种情形来认识: 一是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大于0。 相对于“增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就是计算“增量”过程中的基准金额,即“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金额。假定纳税人2022年4月末存在“期末留抵税额”,按照其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比算的结果,有两种结果: 1.当“期末留抵税额”小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时,“期末留抵税额”全部都是“存量留抵税额”,没有“增量留抵税额”。 2.当“期末留抵税额”大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时,“存量留抵税额”等于“期末留抵税额”中金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部分;金额超过“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部分为“增量留抵税额”。 二是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等于0。 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为0,即表示当月没有“期末留抵税额”。假定纳税人2022年4月末存在“期末留抵税额”,计算“增量留抵税额”的比算金额为0,如果纳税人当月存在“期末留抵税额”时,全部为“增量留抵税额”,而没有“存量留抵税额”。 三是纳税人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 纳税人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可以简单地认为纳税人存量留抵税额动态清零了。以后月份的“期末留抵税额”就全部属于“增量留抵税额”,并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依法退税。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公司经常有留抵税额,正常吗?
答: 你好,经常有留抵税额这个是不正常的 偶尔有留抵税额才是比较正常的


陈小丽 追问
2015-07-31 16:07
田老师 解答
2015-07-31 16:05
田老师 解答
2015-07-31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