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5月申报增值税的时候,填错了数据,造成多缴增值税,当时不知道多缴500元,当时申报是按30000元缴给增值税,当时缴纳增值税做的分录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0000,后来半年后发现错误去改申报表,今年1月才把多缴纳的500元增值税退回,现在收到国库退回的500元,要怎么做分录呢?
西红柿
于2019-03-28 16:26 发布 1478次浏览
- 送心意
逸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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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处理没有问题,是完全正确的。可以用已交税金核算,也可以用预缴增值税核算处理。最后清缴税款
2018-09-29 16:44:29

您好,是的,增值税是价外税,本来就不会影响利润表的嘛
2024-11-21 18:30:31

一般纳税人是前面的分录,小规模是后面的分录
2018-12-25 13:35:01

你好,是的,你的理解正确。
2018-02-09 08:31:30

你好,是的,可以这样处理的,
2019-12-26 11: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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