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建筑安装业,在外地有一个项目在做,到时候需要做跨区域涉税事项登记,并且要预缴两个点的税费的嘛。现在,公司把这个工程都已经给做完了,发包发还不跟签合同,现在合同还没签下来,老板就叫快点开发票给发包方,不然对方不给钱。,既然这个是外地的项目,就要做跨区域涉税事项登记,那么合同没下来,都做不了快区域涉税事项登记,这样可以先把发票开出去的吗?那是不是要坚持原则,告诉领导,首先要先做跨区域涉税事项登记,预缴两个点的税费之后,才能把发票开出去?既然要做跨区域涉税事项登记,首先就要把合同签下来,这样才能把发票开出去,是不是?思路正确吗?&;如果按照老板的意思,没做跨区域登记、没签合同,直接把发票先开出去了,这样行不行?;合同的内容是知道的,就只差发包方的签章了,能否发包方还没签章,就直接先做跨区域登记~预缴税费,把发票开出去?

ok棒
于2019-03-27 11:43 发布 138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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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解答
2019-03-27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