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3-26 15:45
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投资,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2019年1月1日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请问老师个问题,总公司有A和B这个2个股东,然后总公 问
您好,是的,可以这么理解的,分公司像总公司的一个部门 答
老师,您好,2022年开出去的专票,客户弄丢了,现在才发 问
你好,让对方去税务局报备发票丢失,然后你给他第一联复印件做账抵扣就行。 答
你好,a公司实收资本100万,如果a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只 问
你好,这个主要不是说把钱转给股东的,而且股东不归还的就不算,比如说拿着钱用于公司的经营支出了就不算抽逃出资 答
郭老师 所得税汇算 职工福利费 账载是85000 未 问
您好,是账载85000 实际85000 税收81000,直接调整按照这样填即可 答
老师您知道深圳贸易公司的税负大概是多少吗 问
你好,一般就是0.5-1%之间的,作为参考 答
ying 追问
2019-03-26 16:49
朴老师 解答
2019-03-26 16:57
ying 追问
2019-03-26 17:03
朴老师 解答
2019-03-26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