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3-24 17:46

你好,如果用餐时提供酒水,一并按照餐饮服务6%税率。如果单独销售酒水,则属于销售货物16%,小规模的税率是3%。

百诺恩·初夏18007878729 追问

2019-03-24 17:51

老师,一般是用餐时才会点酒水,我以为是分别核算,是统一按6%是吧,客房也是一样对吗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03-24 23:35

你好,对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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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用餐时提供酒水,一并按照餐饮服务6%税率。如果单独销售酒水,则属于销售货物16%,小规模的税率是3%。
2019-03-24 17:46:04
答:该商场增值税销项税额 = 101.7万元*13%+21.2万元*6% = 14.641万元。 增值税是在企业购买原材料、加工制造、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收取的一种消费税。增值税采用计税出口方式,将货物或者劳务的价格从产生到最终消费的每一环节都征税,即以加法累积的方式,由生产者纳税,最终消费者可以减税。 拓展知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广,覆盖所有的货物和服务,除了明确法律规定的例外之外,凡是有价格的货物和服务都应该交纳增值税。增值税多有收入用于政府各领域的开支,政府还可以根据经济形势和各项政策,更改增值税税率,从而调节国民经济。
2023-03-16 19:16:47
如果用餐时提供酒水,一并按照餐饮服务6%税率。如果单独销售酒水,则属于销售货物。
2018-04-29 10:28:08
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出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中的规定。该文件规定,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所称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增值税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此次营改增之后,已不存在非增值税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公告虽未明文废止,但其引用的依据已经失效。因此,餐饮业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适用17%的税率。"
2017-05-29 15:16:10
一般纳税人是16%,小规模是3℅
2018-10-12 16: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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