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是2019年5月-2019年4月,实际是2019年5月–2019年7月免营业收入提成,2019年8月-2020年4月按营业收入提成,这样合同条款怎么签呢,还牵涉到交房产税
杨杨
于2019-03-24 17:30 发布 85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19-03-24 18:03
如果你是重庆和上海涉及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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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重庆和上海涉及房产税。
2019-03-24 18:03:41

还是比较明确的。建议:租期一年,自2019年5月-2020年4月,租赁费用支付方式为:2019年5月–2019年7月,免收租赁费用;2019年8月-2020年4月,按 XX公司当月营业收入的X%做为当月租赁费用,于次月X前支付给XXX,XXX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9-03-24 15:47:06

您好:
您是说如何记账吗?
2019-08-22 10:34:46

在申报11月工资数据时就可以扣除的
2019-12-03 19:21:37

收款不需要确认未开票收入 以结算为缴税的时点
2019-07-31 1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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