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银行将房屋出租给丁饭店,而丁饭店长期不付租金,后经双方协商,由银行在饭店就餐抵债,怎么做丙和丁的会计分录呀
阳光的香烟
于2019-03-24 14:41 发布 1192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3-24 15:02
丙的处理
借: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等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丁饭店
借:应付账款等
贷: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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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丁饭店
借:应付账款等
贷:营业收入
2019-03-24 15:02:32

双方已互挂往来,建议签订结算抵消协议,按期抵消。双方分录一样。借应付 贷 应收 增值税之前已按期确认。分录借:应收 贷收入 应交税费
2019-03-24 15:51:01

同学你好,是的。
BC正确。
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因此先抵押后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抵押权实现导致房屋所有权变动的,不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2,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由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抵押物变卖所得价款。所以,先抵押后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2021-08-11 18:39:45

B (1)如果乙银行和丁银行不变更抵押权顺位: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丁银行0;(2)由于抵押权顺位的变更未经丙银行书面同意,不得对丙银行产生不利影响,丙银行可以获得清偿的金额仍为300万元;抵押权顺位的变更在乙、丁银行之间有效,丁银行优先乙银行受偿,丁银行可以获得清偿的金额为100万元。
2024-05-19 20:34:34

是这个样子的,那个已去世之后,丙公司去行使那个代理权,就相当于是没有被认可的代理权,但是由于那个丁啊他是一个不知情的第三方,所以说丁是可以拒绝甲公司的那个请求的。
2021-03-30 1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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