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公司由3个股东构成,一个股东是企业法人(野马汽车),一个股东是台湾人,另一个是外国企业。现在的问题是野马汽车在公司未成立之前就已经垫了一部分款,有二十多万,相当于是实收资本,这部分款没有通过对公,因为当时对公账户还没有开下来,也没有开临时的验资账户,可以用库存现金的方式写明是投资款吗?还有个问题就是另一个台湾股东要把钱打到公司来,但是不是以他自己的名义,而是以他所在的一个投行把钱转到公司,请问这种是否可以呢?如果可以的话,台湾股东所在的投行转进来的款要怎么样才能说明是公司的实收资本到位呢?
曾经最美
于2019-03-19 14:00 发布 124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3-19 14:36
你好,实收资本你就算收到股东现金也要存银行的哦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实收资本你就算收到股东现金也要存银行的哦
2019-03-19 14:36:19

你好,是的哦,需要备案的哦
2020-01-09 18:16:28

同学你好!都不属于,中外合资企业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企业。
2019-11-05 20:21:57

这个可以在该公司网站首页上,看看是否是外资(独资)企业,或者是中外合资企业,或者是国内民营企业,由公司性质决定的。如果还不清楚,可以登录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查询该企业,一般会有企业信息,也可以判定该企业的性质。
2019-12-18 17:43:45

这个的话,你可以用网上的天眼查询等系统。当然,最准确的方法,是到工商局进行查询。
2019-12-18 18: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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