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去年研发费是100万元 那么我的加计扣除额与加计扣除实际减免所得额分别是多少呢。(扣除额是不是100*75%?)不是高新企业
汨汨唬唬
于2019-03-11 17:57 发布 3441次浏览
- 送心意
宋艳萍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2019-03-11 18:14
您好:(一)如果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财税〔2017〕34号文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如果企业是非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
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对于适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也就是说,如果高新技术企业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它的研发费就只能是按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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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如果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财税〔2017〕34号文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如果企业是非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
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对于适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也就是说,如果高新技术企业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它的研发费就只能是按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
2019-03-11 18:14:59

你好,实际发生额100万,汇算清缴时按175万扣除
2019-03-11 17:50:17

你好!计算是正确的,但50%,现在改了吧!财税〔2017〕34号:,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018-02-26 11:19:49

企业因加计扣除享受的所得税减免为10万25%=2.5万(因普通企业税率为25%)。高企政策享受的减免为(100万-10万)(25%-15%)=9万。总减免为2.5万+9万=11.5万。因此,企业因加计扣除和高企政策享受的总所得税减免金额为11.5万元。
2024-02-28 21:36:06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2024-02-28 22: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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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1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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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1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