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号公告第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现行规定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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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3-11 11:39 发布 1505次浏览
- 送心意
季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建造师
相关问题讨论

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贷:应收账款
2017-10-20 10:27:46

你好,可以开专票,最好不要接受专票。
2022-03-10 11:28:12

根据文件应该可以申请退税,建议和税务沟通。
2019-03-11 11:41:25

https://mp.weixin.qq.com/s/f-cBLDoXHcVS5sup1e0Tjg航天开红字步骤说明
2020-07-14 12:07:31

你好,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自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要看税务局核定是按月还是按季度报税的,
2020-07-21 16: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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