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销货方对账时发现,在2018年1月,公司给销货方开的发票有一张丢失了,对方未收到,公司已入账,对方未入账。2018年3月公司重新补了一张票,我公司已入账,对方也入账。结果我公司多记了一比货款,请问现在如何在金税盘上将1月份丢失的票冲红?
雪兮飞
于2019-03-06 14:44 发布 87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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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果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3-06 14:49
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相关问题讨论

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2019-03-06 14:49:11

红字发票冲减当地的收入就可以了
2019-07-09 17:11:41

你好,需要登报,声明遗失,开具丢失证明,然后根据复印件认证入账,而不是重新开具一份
2017-10-27 09:32:13

现在,也就是在当期纳税调增,把税补上
2019-06-29 00:31:30

没有认证过的,可以直接红冲发票,然后写一份情况说明,附在红冲发票的背后,作为说明。
2018-05-16 16: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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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兮飞 追问
2019-03-06 14:52
果果老师 解答
2019-03-06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