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在两个城市分别开了一家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甲公司是2014年开办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乙公司是2018年10月开办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乙公司开办以来没做业务但领了发票,现在发现维持乙公司成本太高,老板准备转掉,那么乙公司账上的钱可以转给甲公司吗?未开出发票怎么处理?
棉花糖
于2019-03-06 10:42 发布 671次浏览
- 送心意
三宝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3-06 10:52
1、乙公司可以股权转让给其他人
2、乙公司可以0价格转让,那么资产可以转到甲公司
3、转让后的乙公司延续以前经营,领购的发票可以由新股东的乙公司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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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公司可以股权转让给其他人
2、乙公司可以0价格转让,那么资产可以转到甲公司
3、转让后的乙公司延续以前经营,领购的发票可以由新股东的乙公司继续使用
2019-03-06 10:52:32

你好 是的借款没有利息的话 不用开票 需要有借款协议或者合同
2019-08-28 13:53:55

你好,由乙去税局发票
2016-11-22 09:08:04

您好,甲,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其他应付款~乙。乙,借其他应收款~甲,贷应收账款
2021-01-08 09:09:28

你好,如果你是长期的首先增加经营范围,然后去税务核定税种。如果是偶然就不需要了直接可以开具
2021-06-01 14: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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