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委托代销商品增值税纳税时间,5,7的解释?
哈哈
于2019-03-02 01:29 发布 96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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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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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是收到代销清单,或者是货款,或者是货物发出后180天,这三个哪一个最早发生就按照那个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视同销售行为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019-03-02 05:29:38

你好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19-03-18 14:39:07

基本上是这样的,收到代开清单时才确认收入
2018-09-29 19:02:24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的商品。 代销商品在会计上有两种情况:
1、视同买断:这种情况比较好理解,受托方视同购进商品,作为受托方存货。
2、收取手续费:这种方式,比较复杂:
(1) 以“法定所有权”为标准,对于委托方来讲,委托代销商品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所以,委托代销商品自然属于委托方的存货。
(2)在老制度下,受托代销商品是不属于企业存货的。但这样不利于受托方对受托代销商品的管理,于是将受托代销商品记入存货,同是将相同金额的代销商品款记入负债。这样保证了报表的平衡,但同时也虚增了企业的资产。
(3)目前,受托代销商品的金额不反映在受托方的报表里,但是受托方将其作为存货纳入账簿中核算。
2015-12-23 13:58:46

你好,受托代销商品”属于存货,但在资产负债表中用“代销商品款”抵消,即代销商品款存货的抵消账户
受托方收到代销商品时,一方面确认受托代销商品,一方面确认代销商品款(属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时,应当以"受托代销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代销商品款"后的余额列示,即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为零。
2021-11-11 1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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