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给开的发票,销售方名称是xx经营部,但收款人是个人姓名和账户,这样我们公司给对方银行转账,银行回单会显示个人,这样就与发票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这个该怎么办呢?会不会不合规啊?
梦想成真
于2019-02-27 19:51 发布 683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2-27 19:53
你好。同学。
很多 个体户并没有去开具对公账户,关联账户都是个体户老板的私人账户,这是正常的处理。只有和发票上的信息一 致就行了。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
很多 个体户并没有去开具对公账户,关联账户都是个体户老板的私人账户,这是正常的处理。只有和发票上的信息一 致就行了。
2019-02-27 19:53:29

你好,不可以的,需要转给对方个体户开具的对公账户才可以的
2017-11-14 09:46:16

你好!1、普票开给个人的可以纳税人识别号和开户行不写,2、发票要开对方单位名称,不然对方无法使用报销
2018-05-16 15:35:45

您好
一般是指指账号和开户人姓名不一致
2019-11-14 13:46:38

不合适的
2018-01-04 16: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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