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司餐饮管理公司,与某公司签订特许服务合同含租赁场地,支付房租、水电物业费(其中收银管理、商品、价格、工作人员、装修、场地和设施维护、广告标识等都遵从某公司要求);本司与餐饮店铺合作经营,本司收取餐饮店铺房屋租金、水电物业费;另与租赁场地的某公司签订员工就餐协议,其员工持餐券在所有本公司合作经营的餐饮店铺就餐,餐饮店铺每月汇总上缴餐券,本公司给某公司开餐饮发票结款,再结款给各个餐饮店铺(餐饮店铺给本司开发票),餐饮店铺给我司开具的发票必须是餐饮服务吗?其开具的发票为本司餐饮服务的成本,是否可以开成提供的客户食用的菜品、饭、包子、馒头、水饺等?开成以上品种的增值税专票我司可否进项抵扣?
柚子
于2019-02-25 16:37 发布 118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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