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在甲地工作并已填报了个人所得税,但为了迁户购房的需要又在乙地找了一个挂靠单位(实际并没有在那儿上班),这样的虚拟岗位也需要填报个税登记吗?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吗?

舒适的月光
于2019-02-25 14:14 发布 534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这样做是违法的,不可以申报了
2019-02-25 14:14:47
您好,他是公司股东吗
2019-01-16 12:38:34
你好,嗯额,是的呢,最好把法人的社保转入你们的公司
2019-06-03 10:41:40
你好,可以填写法人的信息
2019-02-11 09:56:08
2处发工资不违规
但现在国家正在查处证件挂靠
2019-03-21 16: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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