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未认证,已跨月,网上邮寄方式开票,如何办理退票退税,红字发票已经寄过来了,然后呢?

仁爱的汽车
于2019-02-25 10:59 发布 1048次浏览
- 送心意
彩丽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需要带上代开发票全部联次去税局大厅开红字发票,然后税局会给你一份申请退税的流程
2019-02-25 11:02:54
对方无论是否认证,都是要将上月确认的收入和结转成本分录红冲。
2019-09-04 15:49:53
你好,不可以作废,需要开具负数发票冲销
2017-07-14 11:17:05
你好,需要取得之前正数发票的所有联次的
2016-12-16 13:13:38
对方已认证的发票发生销售退回,由对方在发票开具系统填写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上传。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2018-11-14 13: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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