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指教,我司是生产企业。。以前年度的视同自产的货物出口了,也退了税。但现在税局翻查,认定为不能视同自产的货物,要求补税。所以我企业要做2个动作:第一、把退了的税补回给国库;第二、把不能视同自产的货物转内销增税。那么现在问题来了,,这2个动作的账务处理具体是怎么样的??请知情的赐教!!!
伶俐的黑夜
于2014-09-20 08:35 发布 690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4-09-20 21:01
1.金额不大可以不追溯调整,冲减出口收入 : 借 出口收入 贷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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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额不大可以不追溯调整,冲减出口收入 : 借 出口收入 贷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014-09-20 21:01:15

同学你好
只要做内销的分录结转成本就行了
2021-04-12 10:22:35

既然转为内销了,就按正常内销处理报税
2017-12-13 16:54:05

对的,出口的本来就是免税的,直接计提销项税额
2019-04-12 15:42:40

出口到福田保税区货物,适用免抵退税申报
2019-10-30 10: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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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师 解答
2014-09-20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