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武汉,目前准备在另一县市成立一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生产半成品交给总公司继续加工,分公司现在是基建期,前期设备都是总公司购买入总公司账,待分公司建成后将固定资产调拨给分公司。问题一,此行为是否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问题二,分公司生产的半成品能否以成本价转给总公司,如果按成本价转,分公司所在税局会不会有异议。
奋斗的冬天
于2019-02-18 22:12 发布 73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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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视同销售,是以销售处理,需要缴纳增值税
2.以成本价转,税务上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合并报表再按成本价转移调整
2019-02-18 22:45:09

分开独立核算吧
2017-05-14 07:57:35

您好,1是的,按公允价值,
2022-03-12 21:36:22

你好
视同销售的话,就不按照成本价去计算,而是销售价格
2022-03-12 21:52:02

那就开票给总公司,确认收入啊
2018-12-03 11: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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