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2-18 17:26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6]947号)文件规定:“一、持有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的烈属、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分别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ajgojgpa 追问

2019-02-18 17:44

国税让看这个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2-19 11:49

你对应的看文件明细,具体适用哪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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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6]947号)文件规定:“一、持有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或证明的烈属、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分别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2019-02-18 17:26:34
残疾人员的工资是可以全额减免的
2019-02-18 16:54:30
这个是可以全额减免的
2019-02-18 16:54:12
同学你好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残疾人。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一至六级的伤残军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5000(含)元的减征100%,超过5000元至20000(含)元的部分减征50%,超过20000元的部分减征0%。 3)残疾程度为轻度,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级为四级的残疾人。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级为七至八级的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中度残疾人的50%计算。
2022-09-15 09:44:03
您好,规定的是残疾人工资,是享受100%加计扣除的
2022-06-09 13: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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