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假如A是生产卷烟的公司,发出一批原材料委托B加工烟丝,B加工完毕发给A时,代收代缴了消费税。A拿回来后继续加工直至生产完毕出售,出厂时又要缴纳消费税,请问第二次的消费税可以扣除第一次缴纳的部分吗?只缴纳差额部分
安安嘛嘛
于2015-12-18 13:25 发布 1143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5-12-18 15:39
也即是说B公司加工费3万元,消费税税9000元,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000元。然后A收回来继续加工,然后出厂,买了10万元,消费税30000元,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0000元,这样的话A公司只要交消费税21000元,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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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收回用于继续加工的的消费税可以抵扣,最终销售指按照差额纳税。
2015-12-18 13:40:30

您好
生产化妆品的原材料,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2019-11-12 19:45:02

你好,损耗不需要单独提现了,包括在第一个分录了
2024-02-21 14:04:41

同学。按领用的比例抵扣。
2019-04-24 10:24:12

你好
甲产品应负担的材料费=9350*10*2000*20/(2000*20%2B2500*10%2B3000*15)
乙产品应负担的材料费=9350*10*2500*10/(2000*20%2B2500*10%2B3000*15)
丙产品应负担的材料费=9350*10*3000*15/(2000*20%2B2500*10%2B3000*15)
2022-04-05 08: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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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8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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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8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