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发12月的工资,现在2月申报1月个税,报的就是12月工资,当时按5000的起征点算的个税,比新的申报系统多算了,因为申报系统都是按百分之三算的,现在我要把这多扣的个税在2月份工资补发给员工吗?这个12月的工资要算在19年的累计收入里计算个税吗?
唯一眷念
于2019-02-17 23:35 发布 1923次浏览
- 送心意
马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2-18 07:13
是的,就按你说的这样操作!放在一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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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就按你说的这样操作!放在一九年
2019-02-18 07:13:41

现在按月预缴个税算法税率有变化
(工资累计-个人负担的社保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起征点累计)*税率-速算扣除-以前月份预缴税额
2019-02-15 17:06:24

1、您2月份申报的是1月份实际发放的工资的个税,是要适用累计预扣预缴方式了。简单说,您不用去管是否为12月份的工资,哪个月实际发放了,那个月就是个税税款所属期。
2、做分录就是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2019-02-12 10:47:56

同学你好
作废12月的重新报也可以
2022-02-11 16:11:57

是的
2019-02-20 13: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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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师 解答
2019-02-18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