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建房(当时出借人是把款直接打到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账户的),现还款时,是从公司公账还款转出到出借人的私人账号的(备注写的往来)这样写备注有问题吗?可以这样操作吗?实际控制人就是只把之前写的借条及合同收回了,这样出借人担心怕以后变成是个人(出借人)向公司借款(可能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吗?)。

晨希
于2019-02-13 16:26 发布 145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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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实际控制人收到借款打到公司时,作为注资或者往来或借款处理。现在还款,也是先还到实际控制人账上。
2019-02-13 16:39:32
你好同学,收预收款时交2%,以后开发票时确认收入。税是9%-2%的税。
2019-09-27 13:58:53
你好,这个要你们支付上有什么其他规定没有
2020-02-27 18:13:58
你好!这个其实一般都是在发票上2项都开,然后总价打折
2023-11-23 15:46:03
你好,同学。
挂账的,作为长期应收款处理的。
2020-04-10 15: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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