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个人出租不动产相关的税金及计算,有没有统计 问
老师,现在是大于10万就不免增值税了是不 答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5月份收到3个月的 问
不通过预收账款科目吗?3个月的租金,一次性确认收入? 答
新生生产性生物资产,分录: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什么 问
自己生产的哦,自己动物怀孕生产出来的 答
老师,要做进项转出,专管员给了多张发票,但是金额对 问
是,根据金额来进项转出就行 答
老师们好,我想问一下,平时上班工资交个人所得税,如 问
出租经营所得是按多少税率交缴,中间还有什么其它的税没有 答

房产税征收有地方政策吗
答: 计税依据没有,期限由当地规定
继承房产税征收方式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1、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营业税时,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3、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含继承人继承取得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企业缴纳房产税是否要把房屋所占的土地一同征收,还有土地使用税若房屋占那部分征收了房产税,是否还要征收土地使用税
答: 土地使用税需要征收,房屋建成之后,所占的土地成本要分到房产原值里面去,然后,你公司按原值交房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