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合同额和开票金额不一样可以吗
李茜
于2019-01-31 11:44 发布 6489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1-31 11:44
您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合同额,和开票金额不一样,可以的。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合同额,和开票金额不一样,可以的。
2019-01-31 11:44:49

你好!
是的,需要保持一致的
2020-11-25 10:45:53

您好,跨区域报告表当中的金额,您可以分次进行开票,总开票金额也不一定要与报告表中的金额是相一致的,可以小于该金额。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2019-03-08 10:54:13

你好!可以的。操作上没问题
2019-07-18 15:08:31

纳税人因合同延期,需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的,重新使用本表,但只填写“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延长有效期”栏次,并签章。
2019-01-15 14:51:2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李茜 追问
2019-01-31 11:49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9-01-31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