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2018年的12月辞去原单位来公司上班,12月的工资由我公司发放,2019年1月份员工上个任职单位要给他发全年一次性奖金,说是让在单位合并申报个税?可以这样操作吗?
淡然
于2019-01-30 16:11 发布 1143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1-30 16:22
您好,这样做也可以,但是一般单位是不这样操作的,各自代扣代缴各自单位发放工资奖金个税的。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这样做也可以,但是一般单位是不这样操作的,各自代扣代缴各自单位发放工资奖金个税的。
2019-01-30 16:22:06

年终奖是单独申报个税的,不用跟11月的工资合并
2018-12-18 13:36:11

你好,不可以了,只能使用一次
2019-01-08 10:20:09

现在我们12月份发放2019年全年一次性奖金 申报不了,这个一年只能申报一次,另发放11月份工资,我们再2020年1月份在个税系统将12月份发放的(工资+奖金)合并入“薪资”申报入2019 年累计收入可以这样操作吧? 是的
2019-12-24 14:49:10

您好,您需要按工资申报即可,是否汇算清缴由个人处理
2021-01-08 08:15:1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淡然 追问
2019-01-30 16:23
淡然 追问
2019-01-30 16:24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9-01-30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