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的是:输送带封闭外包工程,该合同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主材,辅材,人工等)、利润、安装、税金等所有费用。现在工程验收合格了要付款,对方开来发票中服务名称是钢结构件32.68吨,没有开工程服务类的发票开的是销售货物的发票,(工程用的钢构件也是对方公司的,他们属于自产自销)这样开票符合税收制度吗?如果不符要开什么样的票呢?
火星人
于2019-01-30 09:27 发布 119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也要根据合同内容来开的
2019-01-30 15:56:28

您好, 这个是不包含这些的
2021-04-16 08:41:05

你好 要算进去的,研发费用最后转到管理费用的
2021-03-26 13:53:49

收入-费用=回款金额 回款金额-成本=净利润
这两个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2017-06-29 15:58:26

同学您好,这样操作是不符合规定也不符合惯例的,导致无法合理解释,需要重新按合同发票的实际金额重整账务,重出报表。
2022-09-22 17: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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