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11月份,成立的一家个体工商户,由于没有核定所以就是查账征收,3%的增值税和10%的个人所得税。本应该月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可以免税的。因为只成立了2个月。所以只能免6万元。但是开了8万元,所以必须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在2019年冲红多开的发票能够退回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吗?
超帅的帽子
于2019-01-24 21:29 发布 693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晶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退回的,
2019-01-24 21:31:39

你好!不会退,只影响19年的税金
2019-01-25 14:22:20

可以自己开的,你买税盘就可以
个体户如果不是定额征税的季度30万免增值税
2019-10-05 22:47:53

您好,是季度纳税吗。如果是按月纳税,不可以累加
2019-09-20 16:34:12

你好,转入到营业外收入,计入利润总额申报企业所得税
季度超过9万,就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017-09-21 13: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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