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项目在外地 发票是18年7月份 和9月份开的 没有在项目经营地办预缴。现在能不能办补缴税款?

ID
于2019-01-22 15:23 发布 53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1-22 15:25
您好,可以补缴税款。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可以补缴税款。
2019-01-22 15:25:53
如果跨区域经营事项发票开在2023年12月,预缴税款在2019年1月这样做是不可以的。同时,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023-12-28 20:50:15
您好,这个是可以的,可以
2022-07-18 21:04:21
可以免于申报的,你的交税不到400
2022-04-13 22:09:50
同学,你好
嗯嗯是的
2024-04-15 17:27:1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ID 追问
2019-01-22 15:56
小黎老师 解答
2019-01-22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