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然后乙公司与劳务公司丙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的清包工合同,建筑公司甲公司为劳务公司丙公司代发民工工资,这个要入什么科目呢?甲和丙没有直接合同关系,而且这些代发的民工工资都是在做结算之前就支付了,需要等到做结算时从结算款中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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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1-12 09:01 发布 84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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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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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时就可以计入,代发工资。
借:其他应收款~代发工资
贷:银行存款
付款扣除时
借:应付账款或工程成本
贷:其他应收款~代发工资
2019-01-12 09:23:49

你分包出去的收的发票是劳务材料和机械租赁的,这两个公司哪个有范围就和哪个公司开
2020-04-22 11:22:57

实名制并非建筑公司与工人签订合同,建筑公司仍需对外进行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
2019-03-11 15:26:20

你好。这个已经是劳务分包合同了。不能再分包了,否则违法了。而且你们本身就是劳务公司怎么还与其他劳务公司签合同。虽然违法了,但是税务上发票还是认。这个得你们自己把握。
2018-12-14 23:23:55

你好!用这协议把应收转成预付账款就可以
2018-09-19 15: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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