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建筑装修装饰,之前与乙方签了合同,但对方为了避税交税,劳务款是打到我们法人私人账户上,现在他又要你们以公司的名义给他开票?然后我们就是想在合同里注明:完工之后再一起给他开票,这个要怎么写合适一些呢,现在税局要查他们账,如果我们现在不给他们开票 会不会涉及到给他们洗钱的这种情况呢?
Aban
于2019-01-10 15:58 发布 573次浏览
- 送心意
小熊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1-10 16:23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回复如下:
最好的做法就是要他们公对公打一次账,你们老板从私人账上把前期款退给他们,这样不影响双发的开票。~( ̄▽ ̄)~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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