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国内公司,在国外初建的店铺,前期是在总公司借支款项,现在核销发放国外聘请的人员工资,对方也是中国人,只有对方手写的收据,总公司可以入账么?怎么做账?
杨培
于2019-01-07 16:40 发布 581次浏览
- 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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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除了需要收据,还有合同和对方身份证。
你可以计入管理费用
2019-01-07 17:51:04

由国外店铺指定专人负责,在当地办理银行账户,工资、租金、押金均通过对公户付款, 涉及零星采购由指定人垫付报销,需要支付费用前,做预估,打报告走申请。
2019-01-03 16:53:30

你好,同学。
你这垫付作为其他应收款处理,直接由子公司转过来,或涉及到要支付给子公司款项时,扣下来就可以。
正常计提,发放处理,这个不因是境外公司而特殊。
2020-10-12 10:42:41

是的国内部分
2017-02-08 15:44:34

你好!
可以的,
可以以还借款的名义把应该付给国外的钱还回去
2018-08-17 18: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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