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专项扣除里有一个赡养老人,要选择是不是独生子女,那我有一个弟弟,但弟弟已经去世了,弟弟唯一的女儿还在上小学,未成年,也就是说实际上是我一个人在赡养老人。这种情况可否填写独生子女?如不可以,共同赡养人如何填写?
舒服的长颈鹿
于2019-01-04 22:52 发布 3312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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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写独生子女,扣除不超过2000
2019-01-04 22:54:36

这不属于独生子女。
2019-01-01 16:17:18

您好,姐弟三个本就不应该填写独生子女。
2021-07-07 15:37:19

您好,这个是可以的哈
2022-04-02 22:54:47

你好 你实际填写。 你是独生子女就写是 。 不能 。你们要分摊指定赡养协议 到时你才可以按2000元来扣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020-06-11 17: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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