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计提支付我记得也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但是之前的账目都是通过其他应付款-社保科目核算的,是什么准则下吗。计提: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支付社保: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借:其他应收(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发放工资时候冲掉: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应付)款,这是我的理解。之前的账做的是,支付社保:借:其他应付款-社保(单位+个人),贷:银行存款。支付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个人部分),计提: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这样不是等于应付职工薪酬少了吗,福利费扣除也要少了呀?分析一下之前用的是什么准则吗

Kelly
于2019-01-03 07:55 发布 972次浏览
- 送心意
康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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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做法才是正确的
2019-01-03 08:13:04
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15-10-31 14: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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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31 14:11:07
缴纳时:其他就去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2015-10-31 13:57:45
计提工资
借: 管理费用--工资(应发工资)
贷: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
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 其他应付款--社保
银行存款 ,这个是对的,
2020-07-10 08: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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