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家单位欠我单位货款12月已提起诉讼,是18年当年发生的,现领导要求预计损失80万元,是不是计入营业外支出
会计学堂金牌答疑-周老师
于2018-12-29 10:51 发布 580次浏览
- 送心意
佟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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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预计负债
2018-12-29 11:05:46

老师,您好!问题如下:别的单位欠我单位货款20万,2009年我单位与欠款单位协商做出让步,一次性还我单位12万后清帐(双方签协议),该损失8万元我单位做营业外支出,2011年查账说该损失需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允许扣除,否则不允许税前扣除,这样做对吗?政策依据是什么?这笔业务我单位是2009年处理的帐,2010年也有类似业务。.
2017-07-02 08:23:49

同学,您好!
第一笔分录中只记了25万的营业外支出(也就是逾期利息预估25万),实际要支付逾期利息50万元,所以要补记25万的营业外支出。诉讼费计入管理费用后在判决下来时并未重复计提,只是将之前的预计负债转入了其他应付款(因为已判决且甲乙均服从)。
2019-07-31 11:03:28

您好
(90+120)/2+5=110
诉讼费用也应该一起计入
2019-06-13 15:48:22

每个单方均按工薪资金所得扣除费用后计算个税,由该领导个人选择某一处汇总申报
2018-07-19 16: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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