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一日开始个税计算方法变为全年累计预扣预缴方式的话,每个月造工资表的时候是不是发2月份工资时还要把1月份的工资累计呀
婕婕
于2018-12-28 10:11 发布 1318次浏览
- 送心意
佟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要不个税计算的数是不对的,成了单月数了
2018-12-28 10:13:47

您好,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确!
2021-09-15 19:17:29

您好,我可以发您邮箱。
2019-03-04 22:31:27

你好,应该是按4个月的累计扣除。
2019-05-24 09:56:16

同学好,.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当前月份数计算。
4.留言为准-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ROUND(MAX((C1-C2-C3-C4-C5-C6-C7-C8-C9-C10-C11-C12-5000×当前月份)*{0.03,0.1,0.2,0.25,0.3,0.35,0.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C13
其中C1-C11代表单元格名称,具体内容:
C1=本纳税年度累计税前工资;
C2=本纳税年度累计免税收入;
C3=本纳税年度累计三险一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C4=本纳税年度累计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最多扣除1000元/月);
C5=本纳税年度累计继续教育专项扣除(最多扣除400元/月);
C6=本纳税年度累计大病医疗扣除(最多扣除5000元/月);
C7=本纳税年度累计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最多扣除1000或1200元/月);
C8=本纳税年度累计赡养老人支出纳入专项附加专项扣除(最多扣除2000元/月);
C9=本纳税年度累计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
C10=本纳税年度累计商业健康保险(除特殊情况外扣除200元/月)
C11=本纳税年度累计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
2018-12-05 13: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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