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是新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投资公司,注册资金100万,然后分别认缴投资了另外两家公司,注册资金都是100万。另外两家公司基本装修完毕(前期的装修费和其他费用共500万,都是由投资公司的股东私人垫付的,所以钱都没有走公户)想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要这么做帐?

花伦同学
于2018-12-27 11:11 发布 1421次浏览
- 送心意
佟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12-27 11:18
你把这个垫付的直接挂在其他应付款上就可以了。等有钱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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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这个垫付的直接挂在其他应付款上就可以了。等有钱时归还
2018-12-27 11:18:22
你好,这个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摊,也可以协商,多投入的计入资本公积
2022-01-28 08:26:38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3-12-11 15:16:09
您好,注销是可以的,但需要进行税务清算
2020-05-09 01:14:46
你好,学员,是的,买下后。是认缴1000万了
2022-03-30 11: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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