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做研发的流程 问
立项阶段:调研市场与技术需求,明确研发目标,编制可行性报告,经内部审批后确立项目。 研发实施:组建团队,制定方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样品试制,同步做好实验记录与数据管理。 测试验收:对研发成果进行性能、可靠性等测试,对照立项标准验收,未达标则迭代优化。 成果转化与归档:推进成果落地(如量产、专利申请),整理研发资料归档。 答
国外客户找国内公司研发服务贸易的全流程及需要 问
同学,你好 对外提供研发服务需按流程准备材料,主要分为项目启动、合同签订、研发执行三个阶段: 项目启动阶段 需求分析与规划 收集客户研发需求,制定项目计划书,明确研发目标、技术方案和时间节点。 组建项目团队 根据需求组建跨职能团队(如开发、测试、设计等角色),制定沟通机制和分工方案。 合同签订阶段 签订服务合同 需提供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服务内容、技术标准和费用分配。 提交资质证明 涉及国际合作需提供境外合作单位合法营业证明(经公证的营业执照或机构认证文件)。 研发执行阶段 研发活动记录 建立研发支出辅助账,记录费用分配和研发人员工作情况,定期提交进度报告。 成果验收与备案 项目完成后需提交研发成果鉴定报告或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证明,作为后续申报材料依据。 必备核心材料清单 研发项目计划书/立项文件 研发人员名单及分工明细 合同登记证明(自主或合作项目) 研发费用决算表及分配凭证 项目阶段性成果报告(如测试报告、原型确认文件) 答
在各种外贸价格方面,FOB,CFR,CIF,EXw,等,哪种对卖方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我申报增值税的时候,系统提示:《附列资料一》第1至 问
系统台账 “-70034.2” 是滚动累计(正数加、负数冲红减)的净额,你手动算的 “正数 1 万多” 可能漏了后期冲红的负数(如补开发票、销售退回时填的负数税额)。导出历史《附列资料一》,把 “未开具发票” 栏正数和负数合并计算,就能匹配系统数;仍有差异可联系税务机关查台账明细。 答
老师,你好,我司是一般纳税人,我司以前是销售燃油车, 问
一般纳税人销售电动车,增值税方面,通常适用 13% 的税率,但如果销售的是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目录的电动车,符合相关规定可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企业所得税方面,若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有开展相关研发活动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位于特定特殊区域且符合鼓励类产业目录要求等,可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

个体户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现在有优惠政策吗
答: 你好,没有专门针对个体户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及优惠政策,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征收方式及优惠政策
答: 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生产经营所得查帐征收,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目前地方有10万以内免的政策,不是全国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税怎么计算?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 查账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本年累计数-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投资者减除费用本年累计数- 1.基本养老保险费本年累计数 - 2.基本医疗保险费本年累计数- 3.失业保险费本年累计数 - 4.住房公积金本年累计数 应补退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2-之前季度预缴 三、个人所得税 (一)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3.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4.个体工商户需将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5.2021年1月1日至政策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以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