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个体户经营所得税每年有6万的优惠政策,即每季15000元,问一下,我第一至第三季度都没有销售,自然45000元没用到,到第四季度,才有销售。那么这个6万是否可以在第四季度一次用完呢?还是按季度固定每季度15000元,不能累计用?

joan
于2018-12-27 09:08 发布 1620次浏览
- 送心意
陈娟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年底累计核算即可
2018-12-27 09:44:33
你好,不超过100万有减半征收的优惠
2022-02-19 12:09:2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7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2025-10-23 16:51:39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部分减半征收。
2023-10-26 11:43:09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2022-01-09 12: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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