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规定确定收入要有货权转移证明,但是由于地区原因,发货后当月不能开票,货权转移证明当月也拿不到,但数量金额又很大,怎么做更加合理一些呢?
怕孤独的荷花
于2018-12-26 21:50 发布 3324次浏览
- 送心意
俞霞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标明开票时间
2018-12-26 22:14:48

你好!
本科目核算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发出商品这个科目核算的都是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所以控制权肯定没转移,属于企业存货。
2022-01-24 14:42:44

货物没有发出,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纳税义务也还没有发生。
2019-03-28 15:58:33

你好,实际是一回事的。
2021-12-19 09:59:49

您好。新收入准则中,控制权比所有权的范围更加广泛,控制权转移并不一定发生所有权转移。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比如,A公司签了一份租车合同,租汽车投入运营,A公司能主导该汽车并获取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汽车发生了控制权转移,但A公司并未取得车辆的所有权。
2021-12-19 1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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