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在A企业购买水泥10万元,已收到进项发票,这个月我再把这10万元的水泥开票卖给A企业并开发票给A企业,这样会不会有税务风险?
俊羽.辰(陈俊)
于2018-12-26 09:10 发布 529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可能会认定为虚开发票的
2018-12-26 09:10:57

您好,这个的话是没关系的,都是真实业务
2024-06-12 14:07:40

你好,如果是针对一个客户的,是可以的
2018-10-15 08:58:02

你好。这样的话A不会有增值税和所得税,税负率未0,单独一笔业务可能影响不大,但是如果多了,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
2020-08-04 08:57:59

不是直接开给你们,他们申请领用就可以!
2018-09-26 15: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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