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物流公司。运输货物破损,客户收取的赔偿(客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司:含税金额3249.63元,含税金额2777.46元,增值税472.17元),转由供应商承担(我司再开同样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供应商),这个要做收入、成本账务处理吗?还是可以通过往来账务处理?

a开心快乐
于2018-12-20 14:26 发布 88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收入不作为销售收入,不用开具发票。挂到其他应收,然后供应商给了钱你们再冲掉其他应收
2018-12-20 19:23:36
你好,稍等,我看下哦
2018-12-20 16:33:45
同学,你们收到的发票在发票确认平台没有显示是吗
2022-10-24 17:24:36
您好,可以与对方沟通折扣是否要开负数发票,如果要开的话,那就折算到负数里面就行了。
2017-03-10 16:51:34
你好!操作是可以操作。你下次发的时候不做就可以了。
2019-08-22 11: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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