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双方签订合同前没有约定含税价及开票税 问
好,没有约定,那可以加增值税,其他的不能加。 答
嵌入式软件销售额=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 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2号,对嵌入式软件销售增值税退税政策再次予以明确。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的销售额,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凡不能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予退税。” 嵌入式软件销售额=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2B成本利润率)] 成本是指,销售自产(或外购)的计算机硬件与机器设备的实际生产(或采购)成本。 成本利润率是指,纳税人一并销售的计算机硬件与机器设备的成本利润率,实际成本利润率高于10%的,按实际成本利润率确定,低于10%的,按10%确定。 税务机关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嵌入式软件的即征即退税额,并办理退税: 即征即退额=嵌入式软件销售额×13%-嵌入式软件销售额×3% 根据财税[2008]92号规定,嵌入式软件生产企业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软件、硬件收入分别核算: 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必须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不能享受软件退税政策。 (二)严格按照公式计算确定即征即退软件销售额 嵌入式软件销售额应根据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2B成本利润率)来确定,实际成本利润率高于10%的,按实际成本利润率确定,低于10%的,按10%确定。 由于即征即退软件销售额按上述公式计算确定,因此,原财税[2006]174号规定的“按照软件成本占软、硬件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即征即退软件收入,享受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答
我们公司采购了一批实验器材,价格不多,可以直接计 问
你好。你当月有对应的收入可以。 答
情况三:水电公司将发票开给物业公司,然后物业公司 问
同学你好!转售电开票指的是物业公司在代售水电过程中,将电费作为转售货物进行开票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不再仅仅是代收代缴的角色,而是成为了电力的转售方,需要按照转售电力的规定进行开票和纳税。 关于税率,转售电力的税率通常按照销售货物的税率来计算。而编码方面,转售电力的发票编码应遵循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具体编码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 答
300万?是这样吗 谢谢 了 问
同学你好,有完整的题目吗?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可辨认净资产的份额,要给调整到份额数,对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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