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在异地设立仓库,没有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货物的调拨需要视同销售缴交增值税吗
00呆女
于2018-11-30 22:14 发布 3522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8-11-30 22:16
你好!
按规定,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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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按规定,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2018-11-30 22:16:45

如果是异地,独立核算,之间的调拨涉及到增值税。
2019-06-11 18:24:39

总分公司之间调拨货物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可以参考以下情况处理:
1、统一核算(汇总纳税)的总分公司之间调拨货物,用于销售且不在同一县(市)的,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在同一县(市)或用作其他用途的(比如用做固定资产),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非统一核算(非汇总纳税)的总分公司之间调拨货物,用于销售时,不区分是否在同一县(市),需要按照正常的销售业务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其他用途(比如用做固定资产),是否需要视同销售存在争议,建议以所属税局要求为准~
参考文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
2021-05-19 12:44:51

那个需要视同销售的,因为增值税是独立核算的
2024-07-03 14:37:45

都是单独核算的,要视同销售的
2014-10-17 10: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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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呆女 追问
2018-12-0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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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1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