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的生产加工企业,原来生产20种不同规格的产品,所用的十几种原材料全部一样,核算产品成本是所有的生产成本月末加权加权平均。现在新增加两种产品,他们的主原材料和原来的20种产品的主原材料价格差很多,辅料还和原来一样,人工和制造费用不能单独统计出来,应该怎么核算新产品的成本?
枫香晚花静
于2018-11-26 20:57 发布 1250次浏览
- 送心意
波德老师
职称: 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11-27 05:26
人工和制造费可以按工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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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和制造费可以按工时分配。
2018-11-27 05:26:31

请问生产工艺差别大吗?比如需要为了生产新产品而引进了新设备,如果没有这些变化,还是可以用加权平均。
2018-11-27 10:46:30

您好,一般情况下,直接材料这块应该根据领料单来计算的,思路就是当月领用的材料金额=当月领用的材料数量*(期初余额+本期采购金额)/(期初数量+本期采购数量)。
2018-02-16 15:01:48

你好,不同材料是需要分别计算的
2019-08-02 08:50:40

你好,分摊某种产品的原材料成本= 所有领用的原材料总成本/总的产品原材料定额成本*该种产品的原材料定额成本是正确的
2020-05-05 15: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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