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扣留的质保金在工程未完工前让建筑商开出发票可以吗?
梁老师
于2018-11-25 17:46 发布 955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8-11-25 17:55
你好!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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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的。
2018-11-25 17:55:20

可以要求,不属于虚开,因为可以按照完工的进度开具发票。
2018-11-26 13:58:00

你好,可以的,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有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
2023-03-03 15:28:15

您好需要开票确认1000,才可以,若只开票900只能确认900,质保金是要开票才可做成本的
2021-10-26 15:56:17

根据上述信息,该建筑合同中发包方计入在建工程的金额为104.5万元。由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扣留5%作为质保金,所以质保金的金额为5.5万元(110×5%)。
关于质保金是否需要开票,这一点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协商结果。在实际操作中,质保金的开票问题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如果质保金是作为工程价款的一部分扣留,并且在未来需要退还,那么可能不需要单独开票。但如果质保金是作为一种额外的费用或保证金扣留,并且在未来可能不会退还,那么可能需要单独开票。
2024-07-12 11: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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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5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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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5 18:14